第1章
七年之痒:从赘婿到百亿大神
深夜热搜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,继续改稿子。光标在文档末尾闪了快十分钟了,最后一段他怎么写都不对劲。。,**下,连着来的。,伸手去够手机。手指碰到屏幕的瞬间,又震了一下——阿城发的语音,连着五条,最后一条文字消息:“哥,你看这个。”。,点了播放。,音乐声特别吵。他眯了眯眼,认出那是万豪酒店的宴会厅——林晚上午跟他说过,今晚上有个庆功会,可能会晚点回来。:“交杯!交杯!”,林晚站在舞台边上,穿着那件香槟色的礼服。早上出门前她还在镜子前转了两圈,问他“这件会不会太正式了”,他说“挺好看的”。。。,笑着在说什么,林晚也笑了,犹豫了一下,然后抬起手,跟那个人挽在了一起。,喝完了那杯酒。。
“在一起在一起好般配啊这男的是谁好帅女总裁的春天来了”。
沈砚盯着屏幕,拇指悬在暂停键上,没按下去。
进度条自动从头播。他又看了一遍。
这一次他注意到,喝完之后林晚往旁边退了一小步。那个动作挺快的,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,但沈砚看得特别清楚。
她退的那一步,不是害羞。
是心虚。
他把视频又放了一遍。
然后点开评论区,一条一条往下划。有些评论挺难听的,说什么“人家老公在家里带孩子吧成功女人的标配就是年轻帅气的男下属”。他划着划着,手指停了一下,看到一条评论:“这女的是不是结婚了?我记得她老公挺帅的啊。”
有人回:“帅有什么用,又没本事。”
沈砚盯着那条评论看了几秒,把手机屏幕按灭了。
书房里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时钟在走。滴答,滴答,滴答。
他站起来,走到厨房。
灶台上炖着汤,砂锅盖子上凝了一层水珠,咕嘟咕嘟冒着泡。他早上出门前买的排骨,焯了水,加了藕和玉米,小火炖了一整天。
林晚喜欢喝这个汤。每次喝的时候都会眯着眼睛说“老公你真好”,他嘴上说“你每次都这句”,其实挺高兴的。
他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,21:47。
又看了眼微信。
他发的那条消息还停在对话框里:“今晚几点回?”
下面是林晚的头像,没有“已读”,也没有回复。
他打开她的朋友圈。
最新一条是20:30发的,配了张宴会厅的**,文案是“感谢团队,今晚不醉不归”。照片里她站在香槟塔前面,笑得很灿烂。身后那面玻璃墙反光,能看见有个人举着手机在拍她。
那个人穿的是深蓝色西装。
沈砚认出那是视频里那个男人的衣服。
他放下手机,把火调小了一点。汤还要炖至少四十分钟,他设了个倒计时,回到书房。
打开保险柜。
保险柜在书架最底层,被一堆旧杂志挡着。他蹲下来,转了密码锁。里面没多少东西——一个牛皮纸信封,里面是房产证和股权协议;一个U盘;还有一枚戒指。
他先拿出戒指。
那是他后来补的求婚钻戒。当年求婚用的是易拉罐拉环,林晚戴了三年,有次开会的时候拉环断了,滚到会议桌底下,她趴在地上找了半天。第二天他就去买了这枚钻戒,没跟她提花了多少钱。
戒指在灯光下转了两圈,停住了。
他把它放在桌面上,又翻了翻那些文件。股权协议一堆,好几家公司的,最早的日期是四年前。那时候他跟林晚刚结婚,有家创业公司找投资,他觉得项目挺靠谱的,就投了一笔。后来那家公司上市了,钱滚钱,他又投了别的。
他没跟林晚说过这些。
不是故意瞒着,是觉得没必要。她忙她的公司,他在家写写东西、做做饭、管管投资,挺好的。
有次阿城来家里吃饭,看到保险柜里的东西,眼睛瞪得老大:“哥,这些东西值多少?”
他说:“别问了。”
不是不想说,是真的没仔细算过。
手机又震了一下。
阿城发了条文字:“哥,你看到了吗?”
沈砚打字:“看到了。”
阿城:“那男的叫什么陆景行,是林晚新招的,哈佛M*A,进公司才三个月。”
三个月。
沈砚盯着这三个字看了几秒。
三个月前,林晚有一天回家挺高兴的,说“今天面试了个特别厉害的人,哈佛毕业的,在华尔街待过两年”。他当时在切菜,问了一句“男的女的”,她说“男的,怎么了”,他说“没什么”。
后来陆景行这个名字就开始出现在林晚的微信里。一开始是工作群的消息,后来是私聊。有几次深夜,沈砚去书房给她送水,看到她在回消息,屏幕上是那个人的头像。
他问过一次:“你们最近项目挺忙的?”
林晚头都没抬:“嗯,小陆能力很强,很多事都得他盯着。”
他没再问了。
厨房里传来汤快要溢出来的声音。沈砚走出去,掀开锅盖,用勺子撇了撇浮沫,又盖上了。
倒计时还有二十二分钟。
他站在厨房里,手撑在台面上,看着灶台上的火苗。
脑子里一直在转那个画面——林晚跟那个人喝交杯酒,喝完往后退了一步。
那一步,退得真快。
他回到书房,把文件重新放进保险柜,锁好。然后把戒指拿起来,走到玄关。
玄关的镜子里映出他的脸。三十四岁,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一点,可能是因为不怎么出门,皮肤比同龄人白。头发有点长了,该剪了。
他把戒指放在餐桌上,旁边是那碗汤。
汤还冒着热气。
他换了件黑色衬衫,平时不怎么穿这件,林晚说黑色显得他太冷。她喜欢他穿浅色,说“看起来温柔”。
扣子系到最上面那颗。
他拿起车钥匙,走到门口,停了一下。
回头看了一眼客厅。沙发上有林晚早上扔的毯子,茶几上她的杯子还没收,杯底剩了点咖啡,干了,留下一圈褐色的印子。
他伸手关了灯。
门关上之前,他听见厨房里砂锅还在咕嘟咕嘟地响。
电梯下行的时候,他给阿城发了条语音。
“今晚不管发生什么,别报警,别叫记者。”
阿城秒回:“哥你要干嘛???”
他把手机揣进口袋,没回。
地下**很安静,他的车停在角落,一辆黑色的SUV,买了三年了,才开了一万多公里。平时就是买菜、接送林晚去机场,偶尔两个人开车去周边转转。
上次开这辆车,是上个月,林晚说想去西山看红叶。结果开到半路她接了个电话,说是公司有事,掉头回去了。
他一个人开到西山,在停车场坐了一会儿,又开回来了。
发动车子的时候,他看了眼车上的时间——22:47。
从家到万豪酒店,走高架,不堵车的话,半小时。
他挂挡,踩下油门。
出**的时候,手机亮了。是林晚发的消息。
不是解释,不是质问,只有四个字:
“你还没睡?”
沈砚看了一眼,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副驾驶上。
高架上车不多,他把车窗摇下来一点,风灌进来,挺凉的。十月底的晚上,温度降得很快。
他想起五年前那个秋天。
那时候他还在出版社做兼职编辑,有天下午去苏州出差,路过一家叫“慢书房”的独立书店。他进去随便看看,在外国文学那排书架前蹲下来,从最底层抽出一本破烂的《雪国》。
扉页上有人用铅笔写了句话:“如果注定离别,那就别相遇。”
字迹挺秀气的,像是女生的字。
他正准备放回去,有人从身后伸手按住了那本书。
“别放,”那个人说,“这本书我找了好久。”
他抬头,看见林晚。
她穿着件灰色风衣,头发湿漉漉的,像是淋了雨。帆布包上还挂着水珠。
她从他手里拿过那本书,翻到扉页,笑了。
“这句话是我写的,三年前。”
她说那会儿刚跟男朋友分手,觉得爱情就是用来错过的。说这话的时候她眼睛挺亮的,笑了一下,又说:“但现在不这么想了。”
窗外雨刚停,阳光从书店的玻璃穹顶洒下来,正好照在她脸上。
沈砚后来跟阿城说起这件事,阿城问他:“你当时就喜欢上她了?”
他说:“没有。就是觉得这姑娘挺真的。”
阿城问:“那什么时候喜欢上的?”
他想了一会儿:“不知道。可能是某天她下班回来,进门第一句话是‘老公我饿了’,我觉得那句话特别好听。”
万豪酒店的灯牌出现在视野里。
沈砚关掉导航,拐进辅路。
手机又震了。阿城发了张截图,是那个陆景行的朋友圈——三个月发了二十多条跟林晚相关的动态,有的配文“深夜加班,和林总独处”,有的发酒店定位,写“出差,和她住同一层”。
每一条,林晚都点了赞。
沈砚看了一眼那些截图,没放大,把手机丢回副驾驶。
车子停在酒店门口,保安迎上来。他熄火,拔钥匙,推开车门。
保安说:“先生,地下**在——”
他没听完,径直走向大堂。
电梯门开的时候,他看了眼楼层按键。
三楼,宴会厅。
他按下去,门关上了。
电梯上行的时候,他看着数字从1跳到2,又跳到3。
脑子里闪过一个画面——林晚站在书店那排书架前,阳光从头顶洒下来,她笑着看他,把手里的《雪国》递过来。
“送你了,”她说,“就当谢谢你帮我捡起来。”
他当时接过那本书的时候,封面上的铅笔字蹭到了他手指。
那句话他后来读过很多遍。
“如果注定离别,那就别相遇。”
电梯到了。
门打开,走廊里传来音乐声和玻璃杯碰撞的声音。
沈砚走出去,走廊尽头那扇大门半开着,灯光从门缝里漏出来。
他走过去,手搭在门把手上。
门推开一条缝。
他看见林晚站在舞台中央,正在切蛋糕。那个穿深蓝色西装的男人站在她右边,左手端着香槟,右手——
搭在她腰上。
不是虚扶着的那种,是真的搭在上面,手心贴着她腰侧的礼服布料。
沈砚盯着那只手看了三秒。
推开了门。
“在一起在一起好般配啊这男的是谁好帅女总裁的春天来了”。
沈砚盯着屏幕,拇指悬在暂停键上,没按下去。
进度条自动从头播。他又看了一遍。
这一次他注意到,喝完之后林晚往旁边退了一小步。那个动作挺快的,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,但沈砚看得特别清楚。
她退的那一步,不是害羞。
是心虚。
他把视频又放了一遍。
然后点开评论区,一条一条往下划。有些评论挺难听的,说什么“人家老公在家里带孩子吧成功女人的标配就是年轻帅气的男下属”。他划着划着,手指停了一下,看到一条评论:“这女的是不是结婚了?我记得她老公挺帅的啊。”
有人回:“帅有什么用,又没本事。”
沈砚盯着那条评论看了几秒,把手机屏幕按灭了。
书房里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时钟在走。滴答,滴答,滴答。
他站起来,走到厨房。
灶台上炖着汤,砂锅盖子上凝了一层水珠,咕嘟咕嘟冒着泡。他早上出门前买的排骨,焯了水,加了藕和玉米,小火炖了一整天。
林晚喜欢喝这个汤。每次喝的时候都会眯着眼睛说“老公你真好”,他嘴上说“你每次都这句”,其实挺高兴的。
他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,21:47。
又看了眼微信。
他发的那条消息还停在对话框里:“今晚几点回?”
下面是林晚的头像,没有“已读”,也没有回复。
他打开她的朋友圈。
最新一条是20:30发的,配了张宴会厅的**,文案是“感谢团队,今晚不醉不归”。照片里她站在香槟塔前面,笑得很灿烂。身后那面玻璃墙反光,能看见有个人举着手机在拍她。
那个人穿的是深蓝色西装。
沈砚认出那是视频里那个男人的衣服。
他放下手机,把火调小了一点。汤还要炖至少四十分钟,他设了个倒计时,回到书房。
打开保险柜。
保险柜在书架最底层,被一堆旧杂志挡着。他蹲下来,转了密码锁。里面没多少东西——一个牛皮纸信封,里面是房产证和股权协议;一个U盘;还有一枚戒指。
他先拿出戒指。
那是他后来补的求婚钻戒。当年求婚用的是易拉罐拉环,林晚戴了三年,有次开会的时候拉环断了,滚到会议桌底下,她趴在地上找了半天。第二天他就去买了这枚钻戒,没跟她提花了多少钱。
戒指在灯光下转了两圈,停住了。
他把它放在桌面上,又翻了翻那些文件。股权协议一堆,好几家公司的,最早的日期是四年前。那时候他跟林晚刚结婚,有家创业公司找投资,他觉得项目挺靠谱的,就投了一笔。后来那家公司上市了,钱滚钱,他又投了别的。
他没跟林晚说过这些。
不是故意瞒着,是觉得没必要。她忙她的公司,他在家写写东西、做做饭、管管投资,挺好的。
有次阿城来家里吃饭,看到保险柜里的东西,眼睛瞪得老大:“哥,这些东西值多少?”
他说:“别问了。”
不是不想说,是真的没仔细算过。
手机又震了一下。
阿城发了条文字:“哥,你看到了吗?”
沈砚打字:“看到了。”
阿城:“那男的叫什么陆景行,是林晚新招的,哈佛M*A,进公司才三个月。”
三个月。
沈砚盯着这三个字看了几秒。
三个月前,林晚有一天回家挺高兴的,说“今天面试了个特别厉害的人,哈佛毕业的,在华尔街待过两年”。他当时在切菜,问了一句“男的女的”,她说“男的,怎么了”,他说“没什么”。
后来陆景行这个名字就开始出现在林晚的微信里。一开始是工作群的消息,后来是私聊。有几次深夜,沈砚去书房给她送水,看到她在回消息,屏幕上是那个人的头像。
他问过一次:“你们最近项目挺忙的?”
林晚头都没抬:“嗯,小陆能力很强,很多事都得他盯着。”
他没再问了。
厨房里传来汤快要溢出来的声音。沈砚走出去,掀开锅盖,用勺子撇了撇浮沫,又盖上了。
倒计时还有二十二分钟。
他站在厨房里,手撑在台面上,看着灶台上的火苗。
脑子里一直在转那个画面——林晚跟那个人喝交杯酒,喝完往后退了一步。
那一步,退得真快。
他回到书房,把文件重新放进保险柜,锁好。然后把戒指拿起来,走到玄关。
玄关的镜子里映出他的脸。三十四岁,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一点,可能是因为不怎么出门,皮肤比同龄人白。头发有点长了,该剪了。
他把戒指放在餐桌上,旁边是那碗汤。
汤还冒着热气。
他换了件黑色衬衫,平时不怎么穿这件,林晚说黑色显得他太冷。她喜欢他穿浅色,说“看起来温柔”。
扣子系到最上面那颗。
他拿起车钥匙,走到门口,停了一下。
回头看了一眼客厅。沙发上有林晚早上扔的毯子,茶几上她的杯子还没收,杯底剩了点咖啡,干了,留下一圈褐色的印子。
他伸手关了灯。
门关上之前,他听见厨房里砂锅还在咕嘟咕嘟地响。
电梯下行的时候,他给阿城发了条语音。
“今晚不管发生什么,别报警,别叫记者。”
阿城秒回:“哥你要干嘛???”
他把手机揣进口袋,没回。
地下**很安静,他的车停在角落,一辆黑色的SUV,买了三年了,才开了一万多公里。平时就是买菜、接送林晚去机场,偶尔两个人开车去周边转转。
上次开这辆车,是上个月,林晚说想去西山看红叶。结果开到半路她接了个电话,说是公司有事,掉头回去了。
他一个人开到西山,在停车场坐了一会儿,又开回来了。
发动车子的时候,他看了眼车上的时间——22:47。
从家到万豪酒店,走高架,不堵车的话,半小时。
他挂挡,踩下油门。
出**的时候,手机亮了。是林晚发的消息。
不是解释,不是质问,只有四个字:
“你还没睡?”
沈砚看了一眼,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副驾驶上。
高架上车不多,他把车窗摇下来一点,风灌进来,挺凉的。十月底的晚上,温度降得很快。
他想起五年前那个秋天。
那时候他还在出版社做兼职编辑,有天下午去苏州出差,路过一家叫“慢书房”的独立书店。他进去随便看看,在外国文学那排书架前蹲下来,从最底层抽出一本破烂的《雪国》。
扉页上有人用铅笔写了句话:“如果注定离别,那就别相遇。”
字迹挺秀气的,像是女生的字。
他正准备放回去,有人从身后伸手按住了那本书。
“别放,”那个人说,“这本书我找了好久。”
他抬头,看见林晚。
她穿着件灰色风衣,头发湿漉漉的,像是淋了雨。帆布包上还挂着水珠。
她从他手里拿过那本书,翻到扉页,笑了。
“这句话是我写的,三年前。”
她说那会儿刚跟男朋友分手,觉得爱情就是用来错过的。说这话的时候她眼睛挺亮的,笑了一下,又说:“但现在不这么想了。”
窗外雨刚停,阳光从书店的玻璃穹顶洒下来,正好照在她脸上。
沈砚后来跟阿城说起这件事,阿城问他:“你当时就喜欢上她了?”
他说:“没有。就是觉得这姑娘挺真的。”
阿城问:“那什么时候喜欢上的?”
他想了一会儿:“不知道。可能是某天她下班回来,进门第一句话是‘老公我饿了’,我觉得那句话特别好听。”
万豪酒店的灯牌出现在视野里。
沈砚关掉导航,拐进辅路。
手机又震了。阿城发了张截图,是那个陆景行的朋友圈——三个月发了二十多条跟林晚相关的动态,有的配文“深夜加班,和林总独处”,有的发酒店定位,写“出差,和她住同一层”。
每一条,林晚都点了赞。
沈砚看了一眼那些截图,没放大,把手机丢回副驾驶。
车子停在酒店门口,保安迎上来。他熄火,拔钥匙,推开车门。
保安说:“先生,地下**在——”
他没听完,径直走向大堂。
电梯门开的时候,他看了眼楼层按键。
三楼,宴会厅。
他按下去,门关上了。
电梯上行的时候,他看着数字从1跳到2,又跳到3。
脑子里闪过一个画面——林晚站在书店那排书架前,阳光从头顶洒下来,她笑着看他,把手里的《雪国》递过来。
“送你了,”她说,“就当谢谢你帮我捡起来。”
他当时接过那本书的时候,封面上的铅笔字蹭到了他手指。
那句话他后来读过很多遍。
“如果注定离别,那就别相遇。”
电梯到了。
门打开,走廊里传来音乐声和玻璃杯碰撞的声音。
沈砚走出去,走廊尽头那扇大门半开着,灯光从门缝里漏出来。
他走过去,手搭在门把手上。
门推开一条缝。
他看见林晚站在舞台中央,正在切蛋糕。那个穿深蓝色西装的男人站在她右边,左手端着香槟,右手——
搭在她腰上。
不是虚扶着的那种,是真的搭在上面,手心贴着她腰侧的礼服布料。
沈砚盯着那只手看了三秒。
推开了门。